近日,中海油海上漏油事件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由于中海油在漏油事件发生后进行信息封锁,对漏油事件遮遮掩掩,结果导致媒体和公众的严重质疑,本想掩盖真相,维护公司形象,结果却越闹越大,引发信任危机。
信任源自了解和知情。一个机构的形象和公信力,与其信息公开的程度密切相关。我们审计系统之所以在公众中享有较高的公信力,与审计署多年来推行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有很大关系。审计结果公告既揭开了审计工作的神秘面纱,也揭露了被审计单位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结果公告不但是公众了解政府实现舆论监督的一个窗口,还是审计机关借力舆论,推动整改的有力武器。
多年来的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审计结果公告工作主要以审计署开展为主,各级地方审计在推进这项工作的力度上仍有欠缺。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存在不敢公告、不愿公告、不想公告的心态。
一些地方审计机关不敢公告。审计是一种监督工作,监督过程中难免发现一些违纪违规行为和一些制度运行中的漏洞,将这些问题通过审计结果公告曝光,可能会对一些地区或部门造成一些负面的评价。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审计结果公告是揭地方的短,给本地区找麻烦,因此一些领导会对审计机关施加压力,导致审计机关不敢公告。
一些地方审计机关不愿公告。审计结果公告将被审计单位的问题公诸于众,很容易得罪被审计单位。而审计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在本地区生活工作,容易受到各种利益关系的羁绊,如果因为审计结果公告而得罪了一些被审计单位,很可能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遇到一些麻烦,而不公告,则容易和被审计单位保持良好关系,这就导致审计机关不愿公告。
一些地方审计机关不想公告。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审计结果公告是一道“可选题”而不是一道“必选题”,不进行公告并不违法,但是一旦公告,就必须承担公告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告的审计报告数据精准,定性准确,措辞恰当,这给审计人员和审计机关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一些审计机关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想公告,能少公告就少公告,能不公告就不公告,导致地方审计机关结果公告工作推进缓慢。
身处信息化时代,公开审计结果的威慑力远远大于审计本身。审计机关要深化审计工作的效果,就必须打造一条信息公开高速公路,让审计结果及时有效的公开。而要推进这项工作,就必须打破地方审计机关不敢公告、不愿公告、不想公告的心态,让他们敢于公开、愿意公开、主动公开,笔者认为,审计系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在法律层面上强行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审计结果公告并非“必选题”,审计机关应该推动立法工作,将一些审计工作列入必须进行公告的内容,例如,部门预算的执行审计、一些重点工程的审计情况等等,通过法律层面的强制公开,推动结果公告。
第二,通过审计业务考核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目前,一般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以及审计机关内部都会进行业务考核,如果将审计结果公告列入考核项目,以考核为抓手,必定能够借助上级审计机关的力量推动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公告工作。
第三,设定结果公告工作日程表借助公众力量有序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审计机关可以该对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的有序推进设定日程表,例如几年之内公告几个项目,几年之内公告项目占总项目数的比例达到多少,甚至多少年后项目实现全公开等等。将这一日程表公诸于众,利用公众的压力推进结果公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