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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日期:2011-11-25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经济责任审计为了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价主要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履行经济责任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制衡权力,转变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新《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也越高越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应引起高度重视。本人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浅谈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一、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审计计划性不够强,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近几年,因干部交流或干部换届调整,有时多集中在某一时期,组织部门一次委托十几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审计机关被动接受任务,造成审计项目过于集中、审计时间紧、加上审计力量不足,实际工作中难以做到查深查透,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

(二)审计方法传统单一,审计结论比较笼统

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停留在查账的基础上,一些问题不能从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查深查透,缺少量化对比分析。造成审计结论内容比较笼统,形式单一,就事论事的多,综合分析评价的少,主要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情况的评价上,而对单位资产负债、挥霍浪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个人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缺少具体的量化对比分析,评价不够准确,检查不够深入。

(三)审计评价不规范,经济责任难以界定

审计评价是审计结果报告中对被审计对象作出的结论性评语,倍受关注。但如何评价?具体评价哪些指标?用何种标准来评价?目前也没有明确的评价方法,加上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同时,如何界定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

(四)审计成果运用滞后,问题整改难以落实

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考察、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理应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先审计,后提拔”的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性,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先提拔,后审计”。审计结果一般对领导干部任用难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审计成效。同时,通过审计,虽然明确了领导干部任期内负有的经济责任,分清了是非,但落实审计结果的责任要由继任者承担。实际执行中,继任者往往推诿,不愿承担纠错改错或接受处理处罚的责任,致使许多应该处理的问题,都最终无法处理处罚,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二、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点建议

(一)   突出审计重点,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

突出重点是拓展审计深度,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来实施,突出把领导干部的“三权一廉”情况作为审计重点。一是经济决策权。主要审计检查任职期间所制定的经济政策和本单位投资项目、资产转让、重要物资采购、负责的专项资金分配等决策,看其决策事项是否合法、决策过程是否科学合理、决策执行是否规范民主、决策绩效是否明显,有无盲目决策,搞短期行为、搞“形象工程”,违背经济发展规律,浪费国家财产的问题。二是经济管理权。主要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行政管理、经营业绩和财务活动等经济活动,全面反映被审计人员在任职期间各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履行情况,着重审查资产存量的真实性,资产增减变动的合规性和资产结构的合理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看有无疏于内部管理、监督职责缺位、单位财产管理混乱,甚至违法违纪的问题。三是资金使用权。主要审计单位财务核算、成本管理、财产流转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情况,特别要关注公务消费。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检查办公楼建设装修是否超标、公务用车是否超标、公款接待是否超标等等。四是个人廉政情况。主要审计单位执行廉政纪律规定、招投标制度、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情况,看领导干部个人是否自律不严直接经手钱财乱开支,有无占有国有资产等情况。

(二)   强化任中审计,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新《规定》在审计对象、内容、评价、结果运用等诸多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任中审计成为审计监督关口前移的重要模式,促进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成为审计首要目的,科学的评判标准,审计结果成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了克服“先离后审、先升后审”带来项目集中、时间紧迫、应付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干部人事工作与审计工作的关系,要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即推行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变“离任审计”为“任中审计”,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口”前移,先审计,后离任。这样既便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经济业绩和责任,又便于审计机关全面调查了解情况和获取各种审计资料。同时,任中审计被审计单位配合主动性较高,有利于审计问题的及时纠正,有利于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及时整改落实。

(三)   坚持客观原则,把握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重要组成部分,审计人员必须从审计角度,以数字和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把握好审计评价的尺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公正,不脱离实际客观地进行评价业绩和责任,要全面地看待问题,公正地分析客观环境、基础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二是依法从审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要始终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查的事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依据法律法规等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围绕财务收支进行评价。三是准确性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超越审计职责对领导干部进行乱评价,真正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

(四)   讲究方式方法,扎实有效地开展审计

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一是努力做到四个结合。要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其它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资料,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将审计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及时处理和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通过查询有关的谈话记录、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了解掌握账面上没有反映的情况。二是要延伸审计。包括向领导干部本级向下属单位延伸,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可能存在的转移资金、转嫁负担和“三乱”行为;向重点投资项目或计划进行延伸,检查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从而更加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经济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责任。

总的来说,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处于不断探索、不断完善阶段,我们必须正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现状,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新《规定》要求,把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在审计岗位上努力学习、积极工作、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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