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审计局对振兴五大产业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市政公用设施配套专项资金、机场运行情况等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不仅在2012年同级财政审计报告中得到较多运用,形成的审计专报也到了市长的较大篇幅的批示。
近日,在对项目审计整改及审计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的审计回访中得知,在审计报告之后不久,市经信委、市财政根据审计报告,不仅及时制订出台了《<市政府关于确保当前全市工业经济增长的意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也在办法中根据审计报告中提到的过去在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公告、企业申报、审核、项目选择、项目验收等程序中存在不完善的情况,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做出了针对性的更加明确的规定。另外,根据市长批示中还明确要求市财政、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梳理研究,提出意见,并在2013年预算安排和项目管理中予以体现,届时,审计部门将继续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