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坛市审计局在对某镇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由于中央各项惠民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每年省、市各级财政部门都安排大量支农专项资金,如:“小农水”建设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村庄环境连片整治资金等,这些资金大部分通过镇财政账转拨到村级经济组织账上,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一些新农村建设项目。由于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国家审计机关一般不直接对村级经济组织进行相关审计,大量的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如何很难跟踪监督,村干部侵占专项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
因此,要加大镇政府内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监督的力度,内审机构要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不仅要对村级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要安排一定量的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对上级财政安排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等进行跟踪审计问效,确保审计监督不中断,充分发挥财政安排的各项民生投入资金的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