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规范政府投资行为,3月3日,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纳审计机关建议,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的通知》和《关于下达部分单位2014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投资额度、建设进度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
文件要求财政部门对2014年度政府投资项目一一细化,各单位严格按照下达的投资建设计划进行项目建设控制,限额设计,严禁超计划实施;已办结审批手续,但总投资与下达文件不一致的项目,需重新优化设计、合理调整建设规模;尚未办结审批手续的项目,按文件下达的投资控制额进行审批;未列入文件的项目,不得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开展招投标,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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