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常州市审计组对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资料进行审计复核时发现,轨道公司未对采用一次性补偿方式取得的资产建立相关回收制度,也未对已补偿资产进行残值回收,这种“缺位”做法与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定制度不符。常州市审计局针对上述问题,及时向轨道公司下发审计建议书,要求轨道公司应根据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办法,尽快组织对征收补偿形成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并指定部门及人员负责处理相关事项,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轨道公司收到审计建议后,认真自查、积极整改,委托常州交易所处置拆迁过程中的电力设备、设施等报废资产。1月26日,常州交易所组织相关资产的拍卖竞标,经过27次竞标,最终以202万元成交,增值率高达35%,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成本。
轨道交通建设中,常州审计克服涉及的拆迁资产批次多、工作量大、设备拆除时间跨度长等多重困难,及早发现,及早处理,一条审计建议促进轨道资产成功处置,不仅有效节约了造价,而且防止了国有资产资源流失浪费。
(范建军 刘子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