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审计局在开展的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采用“四个步骤”全面审计其下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是否在核定标准范围内。通过这四个步骤,汇总了事业单位人员实际的奖金福利情况,摸清了收入规模,确认是否超过由财政局等三家部门联合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为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奠定了证据基础。
第一步,汇总账上基本工资支出。获取单位的财务账套,对电子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将财务数据导入到AO审计软件中。确定正常的列支人员工资科目,对该科目进行分析,汇总计算全年的工资支出,与总分类账上工资支出进行核对。该项汇总金额是绩效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步,核实造单发放奖金情况。除基本工资支出外,单位存在自己造单据发放奖金福利的情况,发放名目包括“值班补贴”、“通讯补贴”、“特勤补贴”等。重点检查全员范围内普遍发放的奖金是否有明确的文件,文件是否违反规定,相关领导签字审核及决策情况。
第三步,检查违规资金支出费用。检查账上是否存在违规资金支出实际形成职工福利的情况,如为全体职工办理商业保险、设立“廉政风险抵押金”并以相应系数每年度返还抵押金等。类似支出实际形成了职工福利,应一并计入绩效工资发放总量与核定数进行比对。
第四步,延伸其他单位福利开支。在延伸审计兄弟事业单位或下属公司时,对账上属于为其他单位列支的奖金福利支出,采用关联分析的方法,分单位汇总计算福利开支,将在其他单位列支的福利一并纳入绩效工资范围。全面摸清事业单位人员收入规模,进一步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是否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郭江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