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促进部门(单位)内管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不断增强部门(单位)在管理干部中的自律能力,常州市在2014年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的基础上,2015年又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编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选择了33家市级部门(单位)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至6月中旬,由常州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已全部送达各相关单位。下半年将组成督查组,实地抽查上述重点单位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突出实际效果,将深入检查领导职责履行情况、内审工作质量情况和内审结果运用情况。重点内容是:部门(单位)是否在主要领导的带领下,对内管干部审计对象确定、年度审计计划审批、审计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审计情况会商与结果运用等方面履行了管理职责;内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实施是否符合《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常州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整改是否落实到位,各部门(单位)是否将审计结果运用在在通报、问责、评议工作等方面。
此外,本次监督检查还要求各部门(单位)做好上年度工作资料的汇编和今年工作动态情况的报送,为全面、深入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持续不断专项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对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刘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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