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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审计:为5期污水处理厂项目“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15-08-10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常州审计以民生审计为己任,自2002年起至2014年,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阶段性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方式,先后对常州的5期污水处理项目进行审计,其中江边污水处理厂实施三期,日处理污水能力达30万吨/日,戚墅堰污水处理厂实施二期,日处理污水能力达5万吨/日。该5期项目为新建污水处理构筑物59座,新建、改扩建污水泵站49座,收集管网共432.17公里。在审计范围内的总审定投资达16.55亿元。
    常规审计重实效。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审计人员严把招投标程序关和结算审计关,对建设程序的合规性、合法性和签证定价标准进行重点审计,对查出的问题要求建设方及时整改落实。5期污水处理项目在工程结算审计及财务审计方面共核减金额6022.81万元。其中江边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工程及戚墅堰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工程,均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方式,在审计期间出具审计意见单21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51条,大部分意见和建议得到了采纳落实,累积节约投资约673.4万元。在核定工程投资的同时,还对污水处理达产、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进行关注,促使项目全面实现预期的环境保护目标。
    专项资金严控制。5期污水处理均使用了大量的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资金,仅江边三期就使用了7000多万元。根据审计厅统一部署,常州审计自2008年开始就对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资金进行专项审计,通过对5期污水处理厂项目跟踪审计,为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其资金的合规有效使用提供了坚强的监督保障,通过项目审计与财务审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每一分专项资金都用于水污染处理中,大大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以审促帮”管长远。审计以“核减”为主的显效逐步转为了以“规范”为主的隐绩,比如在江边污水处理厂二期审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得到了建设单位的重视并积极查改,促使被审计单位修订完善了《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规定》、《工程变更暂行规定》等内控制度,较好的控制了工程造价,使得审计落实落到实处。(霍超 周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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