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以及政府的高度重视。10月,常州市审计局在对常州市建设局原书记、局长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延伸审计了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关注到了该单位对常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管理情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关注:
一是关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制度建立情况。主要关注各建设局、建管处关于保证金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文件规定,是否建立了科学可行的管理办法确保保证金的制度化管理。实际中,常州市建设局出台了《常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重点监控企业、一般监控企业”的企业,在本市承接工程后需要交纳不同标准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应急支付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二是关注农民工工资资保证金的缴纳管理情况。建管处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设立了单独的账套,独立核算,审计主要查看了保证金近三年的账目并与保证金缴纳的明细进行核对,查看是否做到了账实相符。对重点监控企业、一般监控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分类,审查其科学性。并对照管理办法中缴纳标准、建设领域企业名单,核对企业缴纳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是关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应急支付和退还管理情况。主要通过账目、台账及相关材料审查保证金的应急支付和退还是否符合办法规定、是否有严格的审核及齐全的手续,对企业与农民工发生工资报酬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大问题时的处理是否得当。在确保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应将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企业,检查有无挪用、克扣等问题。
四是关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增值保值管理情况。保证金在实际运转中会产生大量的结余资金,关注建管处是否对保证金资金保证增值的管理有规范的手续、合理的决策,资金保证增值方式的安全性、效益型是否最大化,有无降低收益的不作为。(甘青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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