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常州市审计局首次正式对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开展审计调查,此次审计调查内容是省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发文下拨至常州市的2014、2015年度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资金规模为2.23亿元,审计对象包括市、区等财政、商务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本次审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检查各级财政资金拨付合规性。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拨付涉及省、市、区及街道(乡镇)四级财政部门,此次审计重点检查市、区和乡镇(街道)资金拨付情况,并把乡镇(街道)作为延伸审计的重点对象。主要检查各级财政是否按省文件要求及时下拨专项资金,资金拨付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滞留结余情况,对于账上结余资金,分清资金来源性质。
二是检查资金拨付至企业的时效性。按照《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要求,专项资金最长需在2个月内落实到项目单位。此次审计随机抽查部分项目单位6家,检查资金拨付至企业的时效性。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项目单位仍未收到资金,检查是否存在企业收到资金时间较长的现象。对于资金拨付至企业超时限的,进一步分析原因,明确相关部门责任。
三是检查企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发文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项目申报指南》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如从事国际产能合作的境外投资项目,当年实际境外投资额需达到200万美元以上。除由省财政厅、财政厅批准审核的项目外,重点检查由常州财政、商务部门批准的项目,关注项目资料的真实性,检查项目申报是否符合条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项目审批是否规范公正,是否存在虚假项目骗取资金的情况。(周国平 钱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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