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审计动态
党建工作
政务公开
内审之窗
审计学会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审计学会
>>
审计学会
>> 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17-03-09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包括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含党组、党工委)正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包括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主办单位:常州市审计局
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2楼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2658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