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依据一般包括:
(一)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年度财政预算报告等;
(三)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四)有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责任制考核目标;
(五)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三定”规定和有关领导的职责分工文件,有关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和决定,有关预算、决算和合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和绩效目标;
(六)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七)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
(八)有关职能部门、主管部门发布或者认可的统计数据、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
(九)专业机构的意见;
(十)公认的业务惯例或者良好实务;
(十一)其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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