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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印发出台《关于贯彻执行<审计项目网上审理操作规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3-01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自省审计厅印发《审计项目网上审理操作规程》以来,常州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项目网上审理工作,先后开展了全市审计人员网上审理培训、选择项目试点施行网上审理等工作。新年开始,为进一步推进网上审理规程执行,提升审计项目业务质量,该局印发出台了《关于贯彻执行<审计项目网上审理操作规程>的实施意见》,《意见》对网上审理工作提出明晰要求,要求各业务处室及辖市区局审计局要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意见》明确,开展审计项目网上审理工作,应当坚持试点实施、扎实推进、认真落实的原则,主要对审计项目的重点环节实施网上审理并实行时间节点控制,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对项目审计资料实行审核制和备案制两种方式。需要审核流转的主要是文书类、证据类,如审计通知书、审计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及原始审计证据等重要资料;需要备案的主要是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讨论记录、重要事项管理资料等备查类资料。同时对时间节点进行了规定,如审计组撤点10日内需提交审计组审计报告,法制机构需在5日内提出审理意见等。

《意见》要求,各辖市区局、各业务处室要高度重视《审计项目网上审理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各处长要组织全处审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内容,系统掌握规程的内涵要求,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上传项目档案资料。自2017年度各处室选择一个审计项目按照网上审理流程进行试点后,2018年开展的所有项目均需按照网上审理规程执行,包括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同时还要求辖市(区)审计局实施的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项目也必须执行网上审理。

《意见》强调,全体审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施行《审计项目网上审理操作规程》的重要意义,树立规范审计项目过程控制,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质量意识,并把落实网上审理规程贯穿到日常审计工作中,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新需要,以新理念、新方法展现审计新作为。今后,项目执行网上审理规程情况将作为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优秀项目评比、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下一步该单位还将不断强化对《网上审理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通过该规程的执行,促进提高现场实施管理水平。(郭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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