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市审计局对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展开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了学校的收费管理情况,主要从建立和执行的制度文件是否符合规定、业务流程是否合理、财务核算是否规范几个方面入手,并召开学生座谈会进行了解。
审计发现该校存在扩大收费范围以及收费收入未入大账的情况。2016年,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出台并施行了《培训服务收支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培训服务产生的收支由其所属企业南通星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收取”。2016年,该公司账上反映培训收入188.39万元、支出134.18万元、结余54.21万元。审计认为这一内部决策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应予以废止,其结余款54.21万元及时收回学院大账。
该建议得到了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的高度重视,近日,该学院正式废止了该收费办法,并向常州市审计局提交余款收回大帐的相关证明材料。(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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