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常州市审计局在对该市国资委主要领导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绩效、薪酬与企业经济效益关联度低。前几年,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采用的经济指标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结合净利润,只对平台类企业另外增加融资综合成本指标。考核指标办法未考虑企业经营规模及企业类别差异,考核指标设计相对简单,考核结果未能全面反映国有企业的经营实绩。二是负责人考核时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在执行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对部分企业的考核结果进行了个别调整,有的是调整指标、有的是调整基数、有的是调整结果,涉及的调整未经过充分认证,依据不足。三是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结合度低。目前,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中虽然有任期考核,但没有确定任期经营目标,使得任期考核只能流于形式,使得与任期考核相联系的任期激励收入确定没有科学依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针对性三条建议:一是推进绩效考评工作协同机制,理顺各自管理对象,并加强业务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实现成果共享,提高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监管效率;二是以市国资委出台的市属国企三年任期经营目标为抓手,提高薪酬、绩效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关联度,充分激发国企改革的活力;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薪酬管理监督检查机制,促进市国资委按照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对近三年内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超发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超发薪酬的行为进行追溯处理。
目前,该市国资委正积极落实审计建议,率先出台了市属国企三年任期经营目标,并组织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专项督查,对审计指出问题将采取挂账销号的方式逐一解决。(刘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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