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天宁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常州市天宁区区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计划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天宁区区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两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该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计划管理办法》共10条,主要包括审计对象的确定,审计对象的分类、审计方式、审计计划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天宁区审计力量实际和工作流程实际,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细致区分和全面规定;《交接办法》共十五条,分别从适用对象、交接内容、交接程序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区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区两项制度的出台,标志着常州市天宁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制度建设上更趋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得到有力加强。(李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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