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常州市安监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常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会务及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会务及公务接待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专家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7年下半年,常州市审计局对该市安监局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了安监局公务接待、安全生产专家管理等方面的违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建议。
该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出台上述三项制度规定,明确要求,该局机关、直属单位各类会议,原则上在市行政中心内设会议室及直属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确需在外部宾馆召开的,应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中确定,实行一会一结算,费用结算不得高于政府采购协议价格。《常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从专家的管理职责、专家的选聘及专家的使用、考核和经费等五大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选派专家实行专家库名录管理,涉及服务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行全市专家经费统一支付,专家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聘用和表彰的依据。(刘子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