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有效施行,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更好发挥内部审计作用,近日,常州市审计局出台了《2019年内部审计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是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要认真落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工作要求,部门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重要事项的管理。
《意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审计重点,统筹安排内部审计工作,要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管理使用的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突出审计重点,加强关键岗位、重点事项和重点环节以及管理链条较长的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审计全覆盖。
《意见》提出,各部门各单位要创新审计方法,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通过创新审计方法,优化组织方式,突出审计重点,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消除审计监督盲区。积极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
《意见》强调,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内部审计整改,提高内部审计成效,要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推行审计整改结果内部通报或公告等方式,对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应当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韩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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