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近日,常州市审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意见》。
该意见就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依法审计,严格落实中办国办经济责任新规定,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审计,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进行审计评价,确保审计结果的公允性。二是加大统筹力度,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其他审计项目的统筹,创新审计方式,统筹融合多种审计方式,努力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统筹融合,“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审多用”,节约审计资源,提升审计成效。三是推进科技强审,大力推进并不断深化信息化审计方式运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提升信息系统审计和大数据运用力度,不断提升数据分析的深度、广度和精准度。四是加强现场管理,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指导作用,按照现场管理办法的要求细化审计事项,提高审计现场工作的精准度。五是严控质量标准,严格审计项目审理,加强审计业务文书质量控制,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六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承担处室负责人的质量控制责任,严格执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把控各环节审计质量。七是促进整改落实,以经济责任审计整改销号制度为依托,深化整改工作,坚持揭示问题与整改并重,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整改。
为保障措施有效落实,意见要求承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处室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工作,深入审计现场调研,细化提升审计质量,持续深入抓好落实。严格执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把控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业务审核力度,纠正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各类问题,促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整体提升。(周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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