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建局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积极跟踪和督促被审计单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
一是出具审计意见书,要求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一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做到审计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事项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督办,压实各级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三是建立审计问题整改跟踪机制,定期督查整改进展,及时掌握整改动态,督促被审计单位将问题逐条逐项严格按标准整改落实到位,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四是建立审计整改工作报告机制,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报告分送局内部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相关领导审阅,形成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有效发挥整改监督合力。(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梅 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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