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省各级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进一步规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管理,确保慈善捐赠款物募集、分配、使用、管理依法、合规、有效,更好地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省审计厅认真梳理历次捐赠款物审计中易发、多发问题,对全省各级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发出工作提醒,要求对公开募捐、接收捐赠、分配使用、内部管理控制、信息公开五大环节的十七项具体工作要提前防范风险,加强管控。
在公开募捐环节,开展公开募捐的组织应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开展公开募捐活动,要依法制定方案并向民政部门报备,同时在民政部指定的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发布信息。
在接收捐赠环节,相关组织要完善捐赠手续,向捐赠人规范开具票据,捐赠款物要规范财务核算;捐赠物资要严把质量,确保来源合法、安全有效。特别注意防范捐赠人以定向捐赠名义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等问题发生。
在分配使用环节,要确保专款专用,或在地方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根据工作实际分配使用,不得擅自处置、截留、挪用、私分和虚假分配使用捐赠款物;要加快捐赠款物分配使用进度,避免迟缓拖延、积压甚至损失浪费。
在内部管理控制环节,要建立完善相应内部控制机制,捐赠物资的验收、领用、保管、调拨、登记等要严格遵照规定,确保账账相符、账物一致。
在信息公开环节,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本次疫情捐赠款物的收入和支出明细,特别针对重点疫情防控物资,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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