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同级审”中,常州市审计局紧扣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跟踪评价、评价结果运用三大环节,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发现,现行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缺失等突出问题,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陈金虎市长批示要求财政等相关部门严肃认真整改。
常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主动对接,积极谋划,推动出台“1+4”制度文件,以常州市委、市政府名义研究出台《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落实整改措施,为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明方向和目标。为切实上述实施意见落地落实,常州市财政局配套出台了《常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的通知》《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内部操作规程的通知》4份子制度。通过“1+4”的制度设计,构筑“四位一体”的立体制度体系,分别从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完善政府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加强部门绩效管理基础工作、规范绩效管理操作规程四个方面进行整改规范,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层次。(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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