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财政局向各辖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印发通知,积极采纳市审计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程序管理”的审计建议,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今年5月,常州市审计局在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时发现,常州市本级存在中标的政府采购项目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签约进度慢、部分项目投标保证金清退不到位等问题,审计提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建议。
常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梳理问题,研究整改举措,印发通知要求各辖市、区财政局要加大政府采购工作考核力度,加强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尽快清退投标保证金。同时完善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各采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涉及疫情特殊时期或应急等特殊事项的采购项目,原则上缩短至15日内,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同时规范采购行为。(姜虹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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