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地方行政区划调整及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学校间的撤并日益增多,审计中发现,学校撤并前后,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实物资产管理意识淡化、资产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资产利用率不高等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有所淡化。学校对资产的管理理念出现“重资金管理,轻实物管理”的现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淡薄。特别是在学校合并过程中,固定资产品类杂、数量多、分布广,学校资产管理人员往往只注重账面资金合并,忽视实物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增大了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二是合并前学校资产管理模式不同、水平不一。合并前,各校固定资产编码方式、管理软件、分类口径、票据样式及原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管理项目、职责范围等存在诸多差异,导致固定资产合并时出现相同固定资产归类不一、固定资产条码编写混乱、软件不兼容等问题;另外,由于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合并前某些学校就已经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基于错误的固定资产数据,合并后容易造成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三是合并后资产利用效率低。学校撤并后,未能有效对闲置资产进行妥善处理,资产不能得到有效利用,容易导致资产闲置。已到报废期限的固定资产未能按照管理权限及时报废处理,导致待报废资产积压仓库,占用学校有限的空间资源,账务数据失真。
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学校撤并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转变理念,增强资产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摒弃长期以来“重资金轻实物”的思想。在学校合并阶段,更需统一思想,从严管理实物资产。
二是完善固定资产内控体系。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坚持“统一领导、全员参与”的原则,成立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牵头,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主导,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并将管理责任明确到各职能科室。同时,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
三是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必要时聘请社会审计机构配合清查,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对原有资产做到心中有数,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统一编码、标签,做好软件衔接及数据库迁移工作。整合资源,充分挖掘固定资产使用价值。对于待报废固定资产,及时履行报批程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南通市审计局 朱翘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