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中庸?中庸旨在论述道德修养,是儒家学者心中最高的道德标准。中庸之道阐述于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内部审计起源于二十世纪的美国,虽一古一今、一中一西,但笔者认为两者间有很多相同或者可借鉴之处。下面,笔者从内审人员工作心态、企业管理实际、内审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等方面浅显分享对两者的理解。
一、内部审计要求的独立客观和中庸追求的不偏不倚实则异曲同工
从内审人员的工作心态进行剖析,按照内部审计的定义,独立客观是对内部审计最重要的职业要求;中庸意为“中不偏,庸不易”,即坚持中道,追求不偏不倚。独立客观和不偏不倚可以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孔子曾说,“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意思是中庸是修身最高的境界,人们很少能够长期实行它。其实,独立客观、不偏不倚也是对审计人员工作态度最基本同时也是很高的要求。审计人员需要在工作中一以贯之地做到不掺杂个人情感、主观偏见,坚持以事实说话,避免先入为主;主动站在客观甚至是宏观的角度看待发现的问题,通过总揽全局的视角,得出符合事实的结论。
二、内部审计应从实际出发,以中庸的思维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在基于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下,内部审计可以借助中庸的思维,改善企业管理。中庸的“中道”,不是一种完全刚性、死板的“道”,而是讲究一定的弹性,儒家称之为“权变”。笔者认为,权变对于审计人员把握问题性质、合理提出审计建议很有启发意义。如何能够在审计的“刚性”与企业发展的“柔性”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使内部审计建议更加贴合企业实际,促进企业发展和管理,这点尤为重要。下面以一个审计案例说明。
特许经营权协议是城市燃气公司得以生存的命门。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某次审计发现,A公司与所在地政府签订协议的特许经营期限仅为10年。对此,审计按照合规要求提出需重新与政府谈判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将期限改为30年。在这里,审计没有关注到A公司经营区域与竞争对手B公司相邻,且B公司一直对A公司经营区域不断进袭的情况。之后,A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沟通,不断要求重新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政府部门不堪其扰。B公司抓住这一契机,与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A公司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其经营区域由B公司接收经营。试想一下,如果审计人员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变,建议A公司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循序渐进地与政府沟通协调,那么结果就会大不一样。
三、内审人员基本行为准则与中庸“15字”的关联性
内审人员的行为准则与中庸之道有一定的关联性。《中庸》中提到“(君子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这15个字很好地诠释了对审计人员不断提升自我的要求。博学之——审计人员不仅需要学习各种法规政策,还要持续学习企业的新业务、新流程,只有在不断学习中才能提高执审能力。审问之——审计人员对每个疑点认真核查取证,除了需要将审阅、核对、分析等多种具体审计方法有机结合使用,还要向被审计单位财务、业务人员访谈请教,对发现的疑难问题都要刨根究底,问得一清二楚。慎思之——审计人员要勤思考、勤体会,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在内审工作中肯定会遇到从未遇见过、一时不知如何化解的复杂问题,这就要求内审人员要在更深远的角度和层面上思考问题,具备周密的逻辑思维以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明辨之——不仅要增强辨别不同问题性质和成因的能力,提高提出针对性强、效果好的审计建议的能力,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避免易犯错误的发生。笃行之——审计人员应秉承勤恳踏实的工作和学习作风,做到程序合规、事实清楚、数据准确、定性合理、处理恰当,从程序到实质、从形式到内容还原事实真相。唯有如此,审计结论才经得起检验,审计风险才能有效避免。
总之,中庸之道的核心“中不偏,庸不易”与内部审计的核心“独立客观”是不谋而合的,在内部审计的工作实践中,用 “中庸”的心态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中庸”的角度面对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中庸”的标准约束自身行为,是每一个内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与素质。
文章摘自《中国内部审计》杂志2023年第4期
作者:乔良
单位:华润燃气集团审计部郑州审计中心
编辑:孙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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