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国审计报》第3667期刊发报道《常州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全市水稻田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一文,现予以转发。
近期,江苏省常州市有关部门采纳审计建议,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全市水稻田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
2023年12月,常州市审计局在该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24户种植户应补未补水稻田生态补偿资金,涉及水稻种植面积1931.2亩、补贴资金14.95万元;由于乡镇农业部门审核不严格,个别农户流转土地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相差较多影响资金发放精准度;资金以合作社名义申报,但发放到合作社法人个人账户,存在损害农户利益的风险。对此,该局提出了细化政策要点、完善申报流程、规范资金使用的审计建议。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多项措施落实审计整改。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发放的水稻田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全面核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全部追回,对应享未享的予以补发。经进一步核实确认,有7户种植户需补发水稻田生态补偿资金。目前,已补发7户种植户补偿资金6.92万元。该局开展了专项政策培训,加强对辖区农业农村部门的辅导,规范基层农业部门对农户的申报指导,明确了补贴面积标准、补贴依据、补贴资金发放对象等政策要点,并制定了申报流程、申报材料指导手册。同时,该局还联合市财政局修订出台了《常州市水稻田生态补偿实施意见》,明确要按上年度单个规模50亩及以上的稻谷总种植面积进行补贴资金分配;明确了补贴对象为单一主体且为实际种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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