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走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之路贡献审计力量
——浙江省审计机关护航“千万工程”工作纪实
是什么样的“工程”能够引领中国乡村振兴的“万千蝶变”?
2003年,在之江大地,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拉开帷幕。20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擘画和关心下,浙江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深刻改变了浙江农村的面貌,探索出一条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的科学路径。
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引领起步,到“千村精品、万村美丽”深化提升,再到“千村未来、万村共富”迭代升级。20年来,“千万工程”的内涵不断丰富,而浙江审计人始终“如影随形”不断深化涉农审计,积极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扶贫专项审计、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农业高质量发展审计等审计项目,为走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之路贡献审计力量。
见证风貌变迁
时光回转,昔日的浙江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凸显,仅有4000个村庄环境较好,剩余的3万多个村庄环境普遍较差。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调研时指出,要将村庄整治与绿色生态家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步推进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
就这样,浙江以整治环境“脏乱差”为先手棋,全面开启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强力推进生态修复,不断擦亮生态底色。“打赢环境保卫战,浙江审计人责无旁贷”。浙江省审计厅党组闻令而动,连续三年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环境治理开展审计。
宣战生活垃圾整治,是打响人居环境整改的“关键一枪”。如何让“关键一枪”打得精准、打出实效?浙江省审计厅在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中,重点关注乡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发现生活垃圾处理站点存在资源化处理设备使用率不高、资源化产出物不合格、垃圾露天堆放或焚烧等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各地迅速推进问题整改。如,绍兴市上虞区政府立即部署镇街整改,明确规范产出物的质量、管理和有机肥实施常态化检测要求。督促有关镇街定时定点对易腐垃圾站点开展垃圾处理和产出物或有机肥监测,并做好相应无害化处置,规范数量统计和去向登记。
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是高水平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2019年至2021年,浙江省审计厅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全省同步专项审计调查,实施审计项目46个,查出违规金额6065万元、损失浪费金额48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5.82亿元。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题中重点关注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发现污水处理设施老化、运维管理不到位、终端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提出要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完善运维长效机制等审计建议。
上报的审计专报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2021年7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在2025年底,所有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要实现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实现标准化运维全覆盖。
保障仓廪殷实
“仓廪实,天下安。”乡村发展要始终发挥好粮食生产压舱石作用,浙江省地少人多,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如何挖掘粮食生产潜力,守牢耕地红线,浙江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要抓手。
如何保障农田高质量发展要求真正落实落地?2020年以来,浙江省审计厅党组根据审计署乡村振兴审计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力度持续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工作,重点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和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情况,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客观充分的审计依据。
审计发现有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资金使用不规范或资金闲置,存在虚报建成面积、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费用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或因项目未实施、进度滞后、结算不及时等原因,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资金闲置;有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虚报建设面积、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不达标等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针对耕地管护不到位、高标准农田边建边占、农田建设占用公益林等问题,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并将用途管制考核评价结果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范围。金华市金东区等5个县(市、区)迅速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制度。
建设高标准农田夯实了粮食安全基础,管好储备粮抓住了粮食安全关键。
2022年,浙江省审计厅组织开展储备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全省71个粮食主管部门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延伸审计80个储备粮管理公司和424个粮库(粮库审计覆盖面达78.52%),重点审计调查了粮食主管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储备粮储存和轮换管理、相关公共资金使用等情况。
审计发现粮食主管部门责任履行不到位,部分地方对储备粮收购、储存、轮换缺乏监管,12个市县存在储备粮相关管理办法制度缺失或修订不及时等问题。审计同时发现地方储备粮购销和轮换存在不真实、不规范,14个市县存在未将超标粮产出较多的区块列入重点监测范围、超标粮处置未做到闭环监管、超标粮与一般储备粮混仓存放等问题。
上报的审计专报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要求抓好审计问题整改。浙江省粮食物资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该局专项审计整改督导组对4个设区市专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特别对审计专报反映虚报储备粮损溢数量等问题,省粮食物资局开展问题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异地交叉、本地回避”方式,检查发现涉嫌违反粮食相关法规、规章行为14起,对乐清市等地8家粮食收储企业9个违法事项提出立案并给予行政处罚意见。
推动城乡融合
农村饮用水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元素,是缩小城乡差距的一个关键变量。近年来,浙江省审计厅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中,重点关注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审计发现农村饮水工程未配备净化消毒设施或设施未正常运行,管网老旧、漏损严重,水厂(水站)水质检测或监测覆盖面不够、检测频次低、检测指标数不够,部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未划定或保护不到位等问题。
推动问题整改是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的“最后一公里”。各地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如义乌市编制《义乌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进一步提升点片状供水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高质量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同时督促水务集团对所有相关供水站严格按规定落实巡检、水质检测,切实提升农村饮用水工程运维管理能力。
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低收入农户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如何让这群人在“乡村奔跑”的路上不掉队?浙江审计人在护航路上突出“精准识别”这一关键。2016年,浙江省审计厅组织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识别低收入农户、农村低保人员有房有车等问题。
随着时间推移,浙江省审计机关从最初关注低收入农户,延伸到惠农补贴发放、扶贫资金使用、教育救助……护航城乡统筹发展的内涵进一步深化。比如,关注“一卡通”惠农补贴发放,发现应享受但未享受的到户救助补助5944人次;关注扶贫资金管理,发现部分地方扶贫资金互助会管理不规范,带动低收入农户作用发挥不明显、财政补助资金效益发挥低;关注教育救助情况,发现3年内32076人次低收入农户子女就读普高和中职学校未享受到助学金补助,同时也发现257名不符合条件对象获得77.1万元补助等问题。
原浙江省农办根据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出台《低收入农户认定标准、认定机制及动态管理办法》;省委、省政府印发《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提出强化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保障政策的帮扶力度。
助力产业发展
2017年,浙江省审计厅组织实施全省农业园区建设专项审计调查,运用卫星遥感信息技术对现代农业园区的地理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发现现代农业园区耕地现状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农田面积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被水域、建设用地和其他地类所占用,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不衔接,部分产业区块建设布局不合理,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等问题。
审计及时将发现问题上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制止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的意见》,省农业“两区”办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导则》。
乡村产业发展的重点不断变化,但审计监督护航的脚步始终紧跟。2022年下半年,浙江省审计厅组织对省本级和淳安县等19个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地方农业绿色发展、产业融合发展、农业“双强”突破以及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浙江省审计厅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审计综合报告,并提出优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举措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动能等审计建议。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等省领导批示要求抓好问题整改。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制度完善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动能提升。省委农办第一时间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出台了《关于开展农业“双强”行动“赛马”激励工作的通知》,构建了激励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与用地指标、涉农资金安排双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省农业“两区”办制定了《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监测评价办法(试行)》,构建了57项监测指标体系和23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将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成效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的内容。
2020年,浙江省审计厅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形成并上报《审计建议加大统筹力度加快推进杭千开发区“飞地”建设》信息专报,得到时任省委书记批示肯定,有效推动杭千“飞地”政策的落地,帮助淳安县解决了遗留十七年的“老大难”问题。2021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山海协作“飞地”高质量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将“飞地”政策红利进一步放大。
促进乡村治理
近年来,浙江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村集体组织负责人履职情况。杭州市审计局制定《杭州市关于建立“驻镇(街)审计师”制度助力村(社区)“一肩挑”干部监督的实施方案》,组织审计业务骨干下乡驻镇围绕政策落实、风险防控、干部监督和资产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实施内审项目,以推进常态化“经济体检”。桐庐县审计局编印《农村集体经济风险防范手册》,供村干部履行责任时学习参考,进一步夯实全县内审工作基础。台州市审计局组织编写了《台州市村级财务专项审计指南》,统筹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审计发现村级组织自治水平有待提高、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后劲不足、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违规、工程管理不够规范等方面问题,为实现高质量村级组织换届提供了依据。嵊州市审计局在2019年某乡镇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16个村虚报冒领和截留公益性岗位补贴,市纪委监委对该镇42名行政主职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目前,浙江全省村级集体总资产8800亿元,集体经济收入3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85%以上,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村占比51.2%,现已全面消除集体经济总收入20万元以下、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
如何守护好村级集体资金,审计一直发挥着经济监督“特种部队”作用。
近年来,浙江省审计厅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中发现,部分村集体存在债务累积问题,在加强农村集体资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规范化管理上存在部分村集体违规报销和使用资金,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管理不到位,村集体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村集体账务处理不及时等问题。
各地积极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德清县推动主管部门修订《德清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嘉兴市南湖区抓紧落实《实施“强村计划”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构建各行政村“抱团”联动发展体系。龙泉市审计局撰写审计专报《村级历史遗留的“白条抵库”问题亟待解决》,推动召开全市村级资金“白条抵库”现象检查和清理。缙云县推动出台《缙云县村级小额工程集体建管理办法(试行)》《缙云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级项目、村级债务的管理。
如今,联动打好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组合拳已然成为乡村振兴的“关键一招”。(徐亦喆 叶方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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